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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羅琴)“小產權能不能轉讓?”“宅基地能出讓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系統家具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引起各界廣泛關註。對此,省國土資源廳、成都市國土局相關人士回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小產權屬於違法建築,不能“轉正”。
  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姚樹榮表示,小產權房並不是一個規範的說法。一般來講,小產權房是指在集體土地上修建並出售給城鎮居民和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住房,政府和有關部門都沒有為其頒票貼發合法的產權證,這種建築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是違法建築。
  姚樹榮認為,小產權房擾亂了整個房地產市場,因為它既沒有履行相關的稅費繳納,也沒有相關部門的監管,房屋的質量安全問題都有隱患,“從目前來講,無論建設、銷售還是購買小產網站優化權房,都得不到法律保障。”
  讀者陳先生致電華西傳媒呼叫中心961建築設計11表示,他打算辦農轉非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但不知道轉為城鎮居民後,所承包的土地會不會被收回承包權。
  “從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後,居民的身份就發生了轉變,原承包土地就要被收回集體所有。”省國土資源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我國農村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按人口分地,以戶為單位承包。如果家裡還有人在農村,所承包的土地就不會被收回。如果全家都轉為了城鎮戶口,那麼承包地將被集體收回。“《決定》是改革的方向,但法律修裝潢改還需要一個過程。”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屬於集體建設用地,只能自用,不能買賣、抵押和入股。同時,農村承包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的流轉,可以出租、入股,但不能出讓。  (原標題:成都市國土局:小產權房是違法建築得不到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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