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臺灣《工商時報》11日社論分析稱,臺灣寬帶通訊(TBC)透過亞洲付費電視信托基金(APTT)赴新加坡上市案,傳出APTT可能有陸資入股情形,連日來引發軒然大波。社論指出,就通案而言,更應檢討G2000現有的法律規範是否過時,省思如何亡羊補牢才能兼顧臺灣利益的維護。通案檢討,與時俱進調整政策法規,臺灣也才可能有真正的生機。
  文章摘吳哥窟編如下:
  綜觀朝野“立委”針對此一具高度爭議性投資案的質詢檢討,歸納起來就個案而言,至少牽涉到做為廣電傳媒事業主管機關NCC是否失職,NCC與“經濟部投審會”室內裝潢之間的溝通聯繫是否失靈,以及做為TBC幕後大股東麥格理媒體集團操作APTT赴新加坡上市是否取巧逃避法律規範等課題。
  另外就通案而言,則更應景觀設計檢討現有的法律規範是否過時,省思如何亡羊補牢才能兼顧臺灣利益的維護,以及不致對開放市場、爭取外資造成負面影響和疑慮。
  首先,NCC做為本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APTT的新加坡上市案,明顯出現事前狀況外,根本無法掌控APTT在新加坡上市的確實募資情況,甚至要不是媒找房子體暴料,還不知道已有大陸籍人士買進APTT權證之事。
  而在事證明確的情況下,也並未積極作為,對於立委要求暫緩審議確認同意TBC案的議事錄,石世豪並未於第一時間響應,相較於NCC過去受理三中案,或石“主委”當家後對中嘉案的嚴格把關,前後不一的兩套執法標準,自然成為可受公評之事,同時也重傷NCC的公信力。
  其次,針對本案“立委”質詢APTT早在今年4月間就向“經濟部投審會”提出申請案,而NCC則在5月間風聞此事才向投審會訊問該案是“備查”或“審查”,結果兩個單位之間的公文返覆拖了半年才搞清楚,但APTT早已在新加坡上市。檢視此一過程,顯見不同部門之間的橫向溝通聯繫嚴重失靈,以致讓業者可以大鑽漏洞。
  而談到政府部門溝通失靈的問題,雖然說是存在已久的老問題,但NCC一向以獨立機關自居,缺乏行政一體的概念與認知,又不知道事情的緩急輕重,急事緩辦的結果,任令麥格理集團取得可以在新加坡上市募資,併在不設防的情況下,讓陸籍投資人可以順利購得,真是凸顯行政團隊的無能和失職。
  當然,檢討本案,麥格理集團的投機取巧自然也難辭其咎。事實上,當初該集團把TBC包裝成APTT到新加坡上市募資時,明眼人即已看出其所玩的把戲,就是要把手中掌握的臺灣系統台資源當籌碼,透過信托基金上市的方式,招募更多的國際資金,以追求利益的極大化。
  檢討釐清有關APTT上市案各相關方面的權責缺失後,針對本案所涉及陸資如何認定的課題,乃至於引伸到現行法律對於不准陸資入股,擔心有“國安”疑慮,乃至於是否真會形成媒體壟斷等相關課題,其實也不妨重做省思。
  事實上,處在今天網絡信息無國界、資金無國界的年代,所謂人兩腳、錢四腳,在資金快速流通的情況下,如何判定何者是陸資,何者不是陸資,困難度只會愈來愈大。而有陸資參股是否就會影響“國安”、形成媒體壟斷,同樣也應是理性論辯的新議題,否則以慣性思維,或者是民粹式的過度保護主義,到頭來只怕會使臺灣陷入自我封鎖的深淵,以及錯失在自由化、開放化的世界大潮中原可掌握分享的機會之窗。
  因此,論個案,我們支持應切實依法行政,讓游戲規則明確化;但通案檢討,與時俱進調整政策法規,臺灣也才可能有真正的生機。  (原標題:台報:台當局尋找生機遠比追究責任更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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